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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对个人所得税严重失信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
作者:国家发改委
2019-08-28 11:24
《通知》提出,对个人所得税严重失信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
8月28日,发改委、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建设的通知》。
《通知》提出,对个人所得税严重失信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税务部门与有关部门合作,建立个人所得税严重失信当事人联合惩戒机制,对经税务部门依法认定,在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专项附加扣除和享受优惠等过程中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向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送相关信息并建立信用信息数据动态更新机制,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

附件:关于加强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建设的通知(发改办财金规〔2019〕860号)
文章来源:时代财经
编辑:黎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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