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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狼Disco》侵权风波之外:音乐人维权困局难破,300万诉求被 “砍”到20万
要在法律层面举证一首歌抄袭了另一首歌难度较大,而现实维权的过程和效果往往不如预期。“维权太难了。”时任某维权男歌手经纪人的迟斌对时代财经表示,其音乐版权纠纷从2018打到了2019,300万的诉求最终也被法院“砍”到20万。
人红是非多,爆款作品也一样,不少火遍大江南北的网红歌都逃脱不了“抄袭”与“侵权”的帽子,《野狼Disco》便是其一。作为2019年中国现象级的爆款歌曲,它给演唱者宝石Gem带来可观的收益。而随着一份正式指控《野狼Disco》侵权的律师函公开,一场关于音乐版权问题的争论拉开序幕。
“网红神曲”侵权罗生门
2月3日,在2019年收割了巨额流量的神曲《野狼Disco》再度成为舆论的焦点。
当日,一封律师函的曝光将《野狼Disco》推上了“侵权”的风口浪尖。音乐版权律师赵智功给野狼团队发去了律师函——这首歌的伴奏(Beat)作者、芬兰创作人Vilho Ihaksi委托他为自己的作品维权。
同日下午,一条《野狼Disco》伴奏原作者Vilho Ihaksi证明《野狼Disco》伴奏版权所有的视频也迅速冲上微博热搜。
随着事件发酵,舆论也逐渐质疑《野狼Disco》方是否真的侵权和抄袭,《野狼Disco》团队不得不站出来回应。2月3日晚间,宝石Gem本人在“一直播App”中进行了直播回应事件经过,否认了“侵权”“抄袭”的说法,并表示,《野狼Disco》的演出登台、电视台及艺人的合法授权是从自己的公司取得词曲授权,与编曲无关。
宝石Gem表示,自己曾多次联系原作者想要购买独家版权,但被告知版权已被他人买断,购买方是一位与其经纪人联系过的中国台湾人陈先生。据宝石Gem经纪人透露,上述陈先生所在的公司为北京永韵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永韵文化)。工商资料显示,永韵文化的法定代表人为金涛,而金涛同时也是《More Sun》的版权方玛西玛国际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的实控人。
双方在这场侵权事件中的分歧在于—宝石Gem对此版本beat(伴奏)是否具有用于商演的权益。律师汤弘扬向时代财经表示:“由于目前能看到的证据有限,宝石Gem团队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无法准确判断。判断的一个重要关键点在于《授权合同》,只有上面的具体条文能够明确99美金能买到的具体权利。目前只看到了玛西玛国际授权协议的条款,并没看到宝石那份协议的具体条款。”
事实上,在此次侵权风波前,《野狼Disco》还被多次指责“抄袭”。有人说它抄袭日本歌手 Shing02的《Flowers》,还有人说它抄袭日本乐团Goose house的《冬天的尾声》,但这些都没有掀起浪花。去年7月,有人在Youtube翻到意大利歌手Spolpa上传的歌曲《Dimmi》,这首歌与《野狼Disco》伴奏完全相像,《野狼Disco》被传“抄袭”一事才引起大家的重视。
时代财经记者在Youtube看到,《Dimmi》视频下还有不少近期评论称《野狼Disco》抄袭了这首歌。
爆款歌曲有多吸金?
一个明显的现象是,几乎所有的指责都是在《野狼Disco》红了之后才有的。
在《野狼Disco》爆红之后,作为该曲演唱者的宝石Gem不仅成为《中国新说唱》第二季最大赢家,还在今年1月替《中国有嘻哈》冠军完成了他未了的心愿——登上了春晚。据悉,《野狼Disco》从上线以来,播放量已经超过10亿,截止到去年9月,版权收益大概30余万。
但歌曲直接版权收益并非唱作者的主要收入。据新浪娱乐,在《中国有嘻哈》崭露头角的女Rapper“VAVA”,节目播出后,人气扶摇直上,商演价暴增10倍、涨至50万人民币,粗估每月至少10场、吸金2300万台币(约人民币503万),VAVA也坦言参加节目后“最实际的是收入变多了”。凭借年度爆款歌曲《野狼Disco》演唱者身份进入大众视野的宝石Gem,还登上了春晚舞台,这也使其名气在更大范围内传播,宝石Gem商演价格也势必有大幅度的上扬。
毫无疑问,宝石Gem通过《野狼Disco》直接或间接获取收益不菲。据界面新闻,若宝石Gem侵权一事实锤,一般情况下,作者可以分得30%到50%的所有权。但当前双方还有较大的分歧。律师汤弘扬告诉时代财经:“由于目前能看到的证据有限,所以无法判断宝石Gem团队是否存在侵权行为。但可以肯定的是,国内音乐行业的侵权事件较多。”
音乐人维权之困:300万诉求被“砍”到20万
《野狼Disco》侵权风波在音乐圈内引发极大的争论,音乐产业的侵权现象严重程度和关注度可见一斑。
事实上,侵权问题可以说是音乐行业的顽疾。近年来,随着短视频的兴起,商业空间背景音乐早已成为历年侵权事件的重灾区。值得注意的是,去年12月落户B站的冯提莫,曾在斗鱼直播间播放的歌曲《恋人心》片段也被指侵权。之后,音著协将斗鱼诉至法院,斗鱼被要求赔偿经济损失2000元及因诉讼支出的合理费用3200元。
根据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音乐产业促进工作委员会发布的《2019中国音乐产业发展报告》,2018年中国音乐产业总规模达到了3747.85亿元,同比增长7.9%。但繁荣音乐行业的另一面是版权意识的缺失。该协会在一份报告指出,2018年背景音乐侵权的诉讼案件占年度案件总量的34.68%。
我国音乐侵权案件居高不下,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我国有关歌曲抄袭的判定并没有统一标准,音乐版权法律师赵智功曾在《一文彻底搞清楚音乐抄袭在法律层面是如何被判定的》的文章中提到:“法律层面并没有明确规定抄袭的长度,应当根据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考虑。”
这意味着,要在法律层面举证一首歌抄袭了另一首歌难度较大,而现实维权的过程和效果往往不如预期。
“维权太难了。”时任某维权男歌手经纪人的迟斌曾感叹过。他们与《明日之子》的侵权纠纷从2018打到了2019。300万的诉求最终也被法院“砍”到20万。
汤弘扬告诉时代财经,国内音乐行业侵权行为屡禁不止,除了有侵权者版权意识不足等客观原因外,一个重要原因是:维权的人不多。
维权需要成本,毕竟侵权者通过侵权而造成巨大影响、产生较大利益的情形有限,如果见侵权者就告,可能整个维权程序下来所追回的损失连律师费都填不平。所以每一个维权者在决定维权的开始,就要计算维权是否划算和必要。
国内关于音乐侵权的案件居高不下,这也从侧面证实,国内相当一部分人的版权意识在觉醒。随着国内知识产权保护与音乐内容付费意识的不断增强,大众对于音乐版权的认识早已不局限于是否存在“词曲抄袭”。许多音乐人纷纷认识到,在这个流媒体当道的时代,保护自己的作品被传播与被使用的权益也是一项相当重要的维权行为。
此次宝石Gem“侵权”事件或许可以给那些尚且没意识到版权重要性的人提个醒。汤弘扬向时代财经表示:“我认为无论董宝石最终是否被认定侵权,这次事件对国内音乐行业都是有积极作用的。它再一次提醒从业者:尊重知识产权,同时也提醒大家正确、及时地处理授权获得手续。”